第一篇 研究报告
三、公益性小额信贷的历史和现状
(一)发展历史
联合国是较早把小额信贷介绍到中国的国际组织,其所属的各机构在华投资实施的项目有多重目标。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政府的要求下集中资金用于县办企业或乡镇企业,稍晚开始提供小额信贷和运作滚动贷款项目。初期的小额信贷多被用于改善妇女地位和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医疗和生育卫生条件。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小额信贷作为扶贫手段被越来越广泛地利用,它的方针日益倾向于向最贫困的农民家庭贷款而不是面向贫困地区,并明确将贷款小组作为信贷基础。
这一时期在中国尝试小额信贷的还有其他一些国际机构。不过这些小额信贷并不典型,只是采用了小额信贷的某些个别做法,如小组贷款、分期还款等,而没有系统地建立小额信贷制度。既没有专门的机构、系统的制度和方法,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宗旨,许多组织在既定的扶贫项目完成后也跟着消失了。
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易县政府合作创建的扶贫经济合作社是一个标志,其全面借鉴和学习了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
当时中国的扶贫面临紧迫的问题,“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规定在20世纪末消除绝对贫困,但是日益增加的信贷扶贫资金(扶贫资金中比重最大)却不能直接到户,扶贫效果无法在贫困户身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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