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变革中的中国货币政策
第一节 中央银行体制的改革
一、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最早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自成立之始就开始发行人民币。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银行,在承接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与逐步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系相适应,从1952年开始,中国逐步走向“大一统”的金融体系。随后,中国相继成立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前者实际上执行的是财政部投资司的功能。后来,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为了集中资金,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又相继被撤并,金融服务被统一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与此相应,信贷资金管理——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金融业务也都集中于人民银行,商业信用也被取消。在“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下,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它既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办理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即便如此,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发挥的是政府的现金出纳功能。由于功能单一且无足轻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曾被短时期并人财政部,成为后者的若干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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