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内债券交易程序
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一)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经纪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1.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①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②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③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2.开立账户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账户有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账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账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资金账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然后由证券商转存银行,由银行托管,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人该账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二)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进行买卖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一般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的必经程序,也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1.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投资者发出委托必须与证券公司的办事机构联系,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填写“委托单”,将投资交易债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开户类型、交割方式等一一载明。而且“委托单”必须及时送达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中的出市代表,由出市代表负责执行委托。投资者办理委托可以采取当面委托或电话委托两种方式。
2.委托方式的分类
委托方式可分为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当日委托和多日委托;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停止损失委托和授权委托;停止损失限价委托、立即撤销委托、撤销委托;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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