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人银行概述
第一节 私人银行的定义
对于什么是现代私人银行,至今尚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
在美国,根据众议院有关法律规定,所谓私人银行,就是向拥有高净资产的私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接受存款、贷款、个人信托、遗嘱处理、资金转移、开立转付账户、在国外银行开立账户,以及其他不向一般公众普遍提供的金融服务。
关于私人银行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还有:私人银行是向富裕客户提供的一种资产组合管理服务。与其相似的定义:私人银行是为拥有高额净财富的个人提供财富管理、维护的服务,并提供投资服务与商品,以满足个人需求的金融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曾于2005年5月25日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第九条首次正式提出了私人银行的概念,即私人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与特定客户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合同,客户全权委托商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代理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私人银行业务在此被视为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一种综合委托投资服务,不包括个人理财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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