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代人是幸运的,在我1992年回到母校中央财经大学后,恰逢财税改革大潮的蓬勃兴起和发展,使我有机会于1993年初参加了由国务院研究室主持的“财税改革研究”课题组的研究工作,以后又有机会直接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积极财政政策跟踪研究”,世界银行“中国增值税分项目实施方案”、“加入WTO后中国税收法制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研究”,财政部/世界银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研究”,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问题研究”,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中国税收基本法研究”、“完善中国地方税制的研究”,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加快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研究”,中国法学会“财税宏观调控立法研究”等课题的研究。与许多经济、财税理论工作者一样,笔者“属于静不下来的群体中的一员”,面对经济改革、财税改革千载难逢的良机,中央财经大学活跃的学术平台和经济学人的责任感,使我愈加关注财税改革与财税法制建设的一系列实践问题,承担了一个接一个的研究课题。我们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能对中国的改革与法治尽绵薄之力而感到兴奋,同时更深深感到我国的财税改革与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为了继续推进财税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完善财税法制体系,作为经济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我们理应不懈努力,积极投入这波澜壮阔的时代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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