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第四节 货币的定义
货币有很多种定义,由于剖析问题时采用的观点不同,就会引出不同的结论。
一、一般等价物
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商品,这是主张劳动价值学说的共同定义。这个定义的特点是从经济范畴相互联系的角度,特别是从货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与特性的角度推导出来的。
对于这个定义,马克思的解释最深刻,其基础则是前面指出的他对价值本质的透彻论证。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一般等价物的论断不是孤立的,货币的各个职能就是货币这个本质定义的展开。
马克思从分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着手,研究了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进而又从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揭示了货币的起源,由此科学地概括了货币的本质特点,即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起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是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货币出现以后,商品就分裂为对立的两极:商品和货币。一切普通商品都直接代表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而货币则成为价值的直接体现者。
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有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工具。货币出现以后,商品的价值不再直接地由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而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交换表现出来。任何一种商品,只要能够交换到货币,该种商品的价值就能得到表现,生产这种商品的私人劳动就得到了社会承认,属于社会劳动的一部分。所以说,货币是表现、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工具。
第二,货币具有直接同一切商品交换的能力。货币虽来自商品,但它与普通商品有不同之处。普通商品以特定的使用价值去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它不可能同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而作为价值体现者和社会财富直接代表的货币,它具有直接地同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因而也成了每个商品生产者所追求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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