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建筑业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1.1.1 建筑及建筑业的含义
建筑产品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物质财富,建筑生产活动是人类基本实践活动之一。从建筑的发生和发展来看,建筑生产活动的历史几乎与人类社会一样古老,并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和技术文化的发展,建筑活动的内容在不断变化和扩展,人们对建筑、建筑业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
“建筑”一词是一个外延广泛的概念,其含义颇有争议。一般而言,“建筑”在学科划分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包括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而狭义的建筑则专指房屋建筑。
我国建筑界曾按照苏联的分类方法,将建筑产品分为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大类:那些具有顶盖、梁柱和墙壁,形成内部空间,用以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需要的,如房屋建筑等,称为建筑物;而那些仅具有基础结构和上部构造但不具备内部空间,或虽有内部空间但不以人类在其中生活为功能目的的,如桥梁、道路、隧道等,称为构筑物。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建筑界普遍认为,从生产过程来看,建筑物和构筑物是同类产品,而“建筑”本身就已是包括各类建筑物在内的完整统一的概念,所以没有必要另外再划分出“构筑物”。
因此,从广义的概念出发,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土木工程也是建筑工程,建筑业也就是一个以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等建筑产品为生产对象的行业,其专业范围涉及到建筑、土木、机械、设备、工程施工与安装、勘察设计、构配件生产、中介服务等领域。这种广义的概念包括了与建筑生产活动有关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反映了建筑业真实的经济活动空间。而狭义的概念则从行业特性和统计分类角度出发,将建筑业划定为从事建筑产品生产活动的产业部门,属于第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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