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的源泉
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高速增长
本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节简单回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历程;第二节通过严格的计量经济分析,科学客观地揭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改革初期农业高速增长的贡献;第三节在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和问题总结的基础上,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3.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地制度改革
1979年,中国开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将土地按照农户家庭规模和劳动力数量承包给农户。虽然农户对土地具有经营和收益权,但所有权仍属于集体。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于安徽和四川的农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不变,按照农户人口、劳动力数量,将土地分给农户自主经营。国家与农民订立合同,规定农民将相当数量的农产品上缴给国家后(即所谓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其他的余粮则由农民自由处理,并可以在自由市场出售。
中国农村改革是在缺乏一个事先设计好的蓝图的情况下开始的。就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其出现和推广都不是中央政府计划好的,甚至还是中央政策开始不鼓励甚至反对的。即便是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困境中尝试“家庭联产承包制”成功,各地纷纷效仿实践的同时,1979年中央政府因担心人民公社制度将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还明确禁止这种“分田单干、包产到户”的做法,这些实践甚至带来了各省乃至中央领导人对此问题的认识分歧和强烈争论。直到1980年,当不同意见终于达成一致,中央开始允许“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偏远、贫困地区实行。但事实上,此时中国农村已有74%以上的村庄选择了以家庭为基础的承包责任制(Lin,1992)。到1984年,人民公社已不复存在。
作为村经济体制改革乃至中国过去30年改革的第一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与推广有效地突破了传统计划体制下“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格局。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直接挂钩,农民成了自己进行家庭经营式农业生产的剩余所有者,这大大增加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中国的土地产权相当复杂,而且不断变化(Brandt et a1.,2002)。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限规定为15年,在此期间,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和收益权赋予农户。这样的土地政策对于土地公平分配、粮食安全以及减少贫困等都具有明显作用并且得到了文件支持。但同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村庄人口的变动不可避免地导致土地分配不公,农村各地纷纷自发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规模、范围不等的土地行政性调整。为了强调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90年代末期土地承包期限被改为30年。不过农村土地调整仍然很频繁。许多人担心当地领导频繁地调整土地,可能会导致土地承包期限的不稳定,并对土地投资产生负面影响(Brandt et a1.,2002);也有研究者认为,这种调整对短期或长期的土地生产力影响不明显。不过,政府仍然担心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以及不完善的土地转让制度可能会影响农民迁移和农村信用制度的发展(Jhnson,1995),为此,中国政府于2003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以增强土地承包期限的稳定性。
目前,中国政府正在探索有效的机制,以使那些仍在从事农业的农户能够获得额外的土地以提高其收入和竞争力。在过去的10年中,虽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但研究者发现土地流转正日益增多(I)eininger and Jin,2005)。为了加速这一进程,《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了承包土地的转让权。《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家庭成员在土地承包期内可以继承承包权。这些新的政策措施主要目标是鼓励农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扩大经营规模。
3.2 改革早期的农业高速增长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
许多研究都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带来的激励机制变化,使农业产出和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增长(林毅夫,1992b;樊胜根,1991;McMillan eta1.,1989)。最早的实证性研究工作集中在测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制度创新对农业生产的贡献,并认为改革的头几年,生产率的提高大部分源于制度创新(McMillan and Zhu,1989;林毅夫,1992b)。而黄季焜和Rozelle(1996)指出技术进步在改革初期至少同制度创新同等重要,并且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技术进步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除技术进步之外,在农业增长上,还有其他尚待研究的因素也对农业生产曾有过重要的影响。首先是价格和市场政策,它们的重要性已经被一些作者描述性地解释过(Sictalar,1991)。部门之间的相对价格变动会影响整体,它不但促进了各部门经济对资源的竞争,而且也改善了地区间的资源分配和流动。其次是技术进步,中国一直是农业研究体系最好的第三世界国家之一。第三是中国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使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系统的灌溉体系(Stone,1993)。过去对农业生产增长的分解分析的研究,很少能同时解释以上各因素对生产的影响,因而难免要产生模型的统计估计误差。
3.2.1 现代中国农业的发展过程
1.农业经济增长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的增长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之一。除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饥荒年外,粮食生产的增长快于人口的增长。在1970一1978年间,即使整个国民经济仍深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粮食产量还以每年2.8%的速度增长。水稻单产每年增长1.8%,其他粮食作物增长甚至更快,达3.3%。
改革前,在农业技术进步促进产量增长的同时,投入的增加也是粮食产量增长的重要原因。在60年代和70年代,投人的增加主要表现在化肥施用的增加、灌溉面积的扩大、劳动力和土地的集约经营以及播种面积的扩大上。
1978—1984年,中国农村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得中国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开始了新的飞跃。其中水稻产量以每年4.5%的增长率增长,其他粮食作物以每年4.8%的增长速度上升(见表3.1)。最引人注目的是经济作物的实际产值以年均14.9%的高速度增长。然而,自1985年以来,粮食生产徘徊不前,甚至出现了滑坡的现象。
2.播种面积、劳动力投入、农业科研及灌溉投资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水利项目和农村工业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等原因,中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但农作物播种面积却有所增加。70年代初,中国的可耕地面积每年下降0.2%,播种面积每年却提高近1%。改革之前这种播种面积的上升主要是通过耕地复种指数的提高来实现的。1978年以后,这种趋势转变了,粮食播种面积在改革开始以来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到1988年达到最低点。粮食作物内部,不同作物播种面积的变动趋势也有区别。改革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的下降被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增加抵消了。1978—1992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每年上升3.4%,其中,在改革初期的增长率相对较快(5.1%),1984年以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每年的增长率也开始下降,但仍以近2%的速度增长。
在影响农民生产决策的外界环境方面,尽管70年代后期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是农民对播种面积的决策仍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即使在90年代,大多数农民仍然受到征购任务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对市场信息的变动所做出的生产决策反应是有条件的、逐步的,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在经济学上称之为“调整成本”。与这种调整成本相关的还有市场信息的完善程度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的规模大小。在模拟中国农民的生产行为(如播种面积的投入)时,必须在模型中考虑调整成本的问题。
随着非种植业和非农业部门中就业机会的增加,农业劳动力利用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表3.2的数据表明,从1975年到1994年,所有农作物单位面积上的劳动用工量都明显下降。水稻单位面积用工量在1994年还不到改革前用工量的一半,水稻劳动力投入从1975年的每公顷638个工日下降到1994年的279个工日。用来生产小麦的劳动力也同样地减少了一半,用在玉米和大豆上的劳动力下降了1/3。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虽在增加,但每公顷的劳动用工量也在下降。80年代,油菜籽生产减少了50%的劳动投入,棉花的劳动投入则减少了30%。
即使这些变化也还没有完全概括出作物生产中劳动力利用模式的改变程度,在中国的一些主要粮食生产区(黑龙江、辽宁、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南、陕西、四川、云南等省)的调查发现,20世纪80年代大量的劳动力从种植业部门转移出去,不但减少了单位面积的劳动用工量,而且也导致了那些在集体时代已经开垦了的贫瘠土地再次抛荒和退化。
然而,劳动力投入在部门之问的流动也并非转瞬即逝,它同粮食播种面积的调整一样,受调整成本等障碍的影响,其中有些是天然的障碍,比如转移成本,它们存在于所有的国家中,而不管其经济结构和制度如何,只是不同国家转移成本的大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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