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代政治文化观念。现代政治文化是与现代政治制度、政治生活相适应的观念,主要包括主体观念、参与观念、权利观念和法治观念。
主体观念。主体观念是指在现代政治体制下,公民是整个社会主体的观念。这种主体观念的产生是与国家产生的理论相联系的。按照洛克等人的社会契约理论,国家是公民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而建立起来的。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即没有国家的情况下,许多事情公民自己是无法解决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就是最显著的例子,其中,组织起来抵御外来入侵者和维护本群体内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持本群体内部的社会秩序等,也许是已经形成群体的成员,即后来成为国家公民的最初的也是最为迫切的需要。适应这种需要,公民将上述公共物品供给一类的事情交由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去管理、经营,于是,超然于公民之上的国家诞生了。所以,国家起源于以契约为基础的公民权利的让度,其本质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专门从事国家管理的人员,即政府官员是公民的代理人。既然是一种委托关系,那么委托人就有权选择代理人,有权对代理人随时进行监督,也有权罢免代理人,也就是说,公民是整个社会的主体。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即产生了私有制,社会分裂成为阶级后的产物。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保护他们既得的经济利益,他们需要组织起超然于他们之上,又服务于他们的一种机构,这一机构也就是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存在一种权利让渡,即让国家机构集中行使他们的权利,办他们之中的个体办不成的事情,其中包括公共物品的供给。通过国家机构加强他们对被统治者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则是剥削阶级专用的公共品,而国家机构中的官员则是剥削阶级的代理人。所以,就国家的起源而言,尽管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契约理论的逻辑起点不一致,但是作为国家产生的机制是一致的,即都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以,从国家起源的任何一种角度看,在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上,公民是主体,国家及其官员都是公民需要的派生,公民是国家的主人。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