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第二条 【工会性质及总工会职责】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工会如何履行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第三条 【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3.我国企业中的外籍员工是否有资格成为工会会员?
第四条 【工会活动准则】
4.工会“坚持党的领导”与“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第五条 【工会职能】
5.工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途径与方式包括哪些?
第六条 【工会职责】
6.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第七条 【工会对企业生产的服务与职工教育】
第八条 【总工会对外交往方针和原则】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九条 【工会建立原则】
7.员工选出来的工会一定合法吗?
第十条 【各级工会组织的建立】
8.基层单位是否都应当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建立工会组织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第十一条 【工会组织的建立报批及帮助指导】
第十二条 【工会组织的撤销及合并】
9.工会被撤销的。工会会员如何处理?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及专职工作人员的确立】
10.无固定工作的陈某,是一私营企业老板的弟弟,能否担任该企业的专职工会主席?
第十四条 【法人资格】
11.是否所有的工会都具有法人资格?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工会组织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调动限制】
12.职代会是否有权罢免工会主席?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工会监督权】
13.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具体包括哪些?
……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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