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要事项提示
1.重置价值计算在综合造价的基础上考虑了扣除工程煤的因素。但考虑巷道掘进过程中考虑施工材料、运输条件对工程煤质和含量的影响,工程煤售价较正常销售价偏低。
2.综合成新率采用孰低法计算,理由一方面是勘察成新率不能直观计算由于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产生的经济性贬值因素,另一方面是矿井在设计建设时,考虑井下安全生产及其它不可控复杂因素(如停产)的影响,其开拓巷道结构设计一般按照永久性支护要求设计,即开拓巷道的结构寿命是相当长的,而且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因此一般意义上年限法成新率不能真正反映委托评估巷道的实体性贬值因素,需要勘察法进行修正,而勘察法主要从巷道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所需的修复费用大小计算勘察法成新率,对整体或局部的结构性损坏将大大降低勘察成新率,即可从另一方面正确反映巷道产生的实体性贬值。二者结合可较为准确地反映委托评估巷道对矿井生产的贡献程度。
3.在计算年限法成新率时,用已服务年限取代已使用年限,即根据该巷道自建成之日起所生产的煤量折合计算其已服务年限,而不是日历年限。这样考虑是建立在开拓巷道结构设计按永久性支护设计并建设的前提条件下成立的,这样可较准确把握巷道对整合矿井的贡献程度,尤其是解决我省民营煤矿受政策性因素多次停产所形成的损失。能较为合理地反映巷道的经济价值,便于整合双方沟通。
4.评估结论强调资产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由于煤矿整合或将产生较大的报废资产。由此形成的经济性贬值因素在此假设前提下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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