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我们发现部门追求自足自给的趋势也还是存在的。几乎中央每个工业部门都或多或少地拥有本系统内的机械制造能力。资料表明,在1962年,中央约有25个部门分别管理全国的机械企业,到1977年,管理机械企业的部门达41个。属于第一机械部系统的企业仅占1/10左右,产值也只占约1/3。
六、计划权结构与财产权结构的互相作用 我们在本文第四部分的分析表明,一旦计划的区域约简按行政区划进行,计划的约简结构就和各级政府的权力结构相匹配并导致以下两个结果:①按区域和部门进行的计划约简界定了各级政府在国有财产(这里主要是指国有企业)上的产权范围,相应地形成了地方企业和直属企业;②按行政区划进行的区域约简不可避免地将计划分权演变成了行政分权,结果中央计划的地区约简实际上给地方政府赋予了相当程度的“自由处置权”,中央与地方之间单纯的行政关系内容也有了变异。虽然中央或高一级政府在行政关系上仍处于领导地位并拥有领导的权力,但是他们现在在做出决策时不能不考虑地方或低一级政府可能做出的反应。所以,计划的这一约简使得原有的行政等级从属关系变成了中央与地方和上级与下级的“博弈”关系。
在中央计划经济下,无论是中央政府,抑或地方政府,其目标都是最大限度地扩大财政收入。而财政的收入又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产权的收入,主要是企业的利润;二是来自政权的收入,主要是赋税。在上述计划权结构下,中央来自产权的收入主要依靠中央直属企业的利润上缴,而后者又取决于中央直属企业的数量以及中央计划的执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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