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教学案例概述
(一)管理教学案例的由来
“案例”译自英文单词Case,医学上译作“病历”;法学上译作“案例”或“判例”;在商业或企业管理学中,往往译作“案例”、“实例”、“个案”等。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为教学媒介,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多种方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希腊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在教学中曾采用过“问答式”教学法,这可以被看作是案例教学的雏形。之后,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教育思想,将“问答”积累的内容编辑成书,在书中附加了许多日常生活的小例子,一个例子说明一个原理,那些日常生活的小故事,就可被看作是案例。
在管理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是20世纪初的事情。现代工商管理实务的出现呼唤着正规的学校管理教育。19世纪80年代,首批商学院在北美出现,哈佛商学院是其中之一。1908年,哈佛大学创立企业管理研究院,由经济学者盖伊担任首任院长。他认为,企业管理教学应尽可能仿效哈佛法学院的教学法。他称这种方法为“问题方法”(ProblemMethod)。在盖伊的策划下,邀请了15位商人参加哈佛“企业政策”一课,每位商人在上第一次课时,报告他们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并解答学生们所提出的询问。在第二次上课时,每个学生须携带分析这些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书面报告。在第t次上课时,由商人和学生一同讨论这些报告。这些报告,便是哈佛企业管理研究院最早的真实案例。1920年,哈佛企业管理研究院第二任院长董翰姆向企业管理界募集到5000美元,请欧普兰德教授从事收集和整理制作案例的工作,这是哈佛企业管理研究院第一次由专人从事案例开发工作。这应当说是案例教学的雏形。同年,哈佛成立案例开发中心,次年出版了第一本案例集,开始正式推行案例教学。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