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开放条件下的地区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外部注入资金的倾斜、内部投资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劳动力跨地区的空前大流动导致要素投入的倾斜,各地经济发展出现了较明显的不平衡,使得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形成的东西部经济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决策部门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尽管经济活动的空间形式丰富多彩,但其内在规律性却有着很多的共同之处,德国学者勒施早在1939年就对“空间有秩序的社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空间关系上看,几乎所有国家的经济空间格局都表现为不平衡的模式,但这种不平衡性是在不断变化的。传统的梯度增长模式将增长从中心传导到外围,于是新的不平衡性取代了原有的不平衡格局,维持着传统的空间秩序,而创新则是不断打破传统空间秩序的重要力量,为后进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
1.1 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
区域经济增长,简单来讲,是指一个地区社会财富即社会总产品量的增加。它一般是用实际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来表示。所谓“实际”是指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GNP或GDP的变动只是反映一个地区产品量的真实变动,用实际的GNP或GDP除以地区总人口,便得到人均GNP或人均GDP。它作为反映一个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综合指标,常常被用来评价和比较经济绩效。广义的经济增长概念所包含的范围要比这大得多,内容也更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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