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共养老金基金的管理与投资<br> 第二节 治理结构<br> 养老金基金的治理结构是指“以养老金计划参与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指导和管理养老金计划的运作程序和组织架构,它规定了权利的分配,建立了问责机制”。<br> 养老金基金的管理职责一般被赋予董事会或托管人。大部分公共养老金基金的董事会采用“三方”代表制,董事由工会、雇主和政府的代表组成。董事会主席一般由政府任命,通常由财政部或中央银行的高层领导担任。与私人养老金基金的董事会相比,这种代表型的董事会往往缺乏精算、金融或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在董事会下,公共养老金基金通常还设有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监督和评估基金的投资行为。<br> 虽然大部分国家的公共养老金基金都设立了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养老金基金投资运营方面的决策,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政府仍然能够干预养老金基金,甚至违背董事会的运作程序。例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不顾董事会的反对,用雇员公积金(employee provident fund)来支持某些政府项目。1985年,面对巨额的政府债务,美国当时的财政部部长在未通知两位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公众董事会的情况下,将信托基金持有的280亿美元的长期债券转换成没有利息的现金。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是通过政治任命和其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来实现对养老金基金的控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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