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审计理论架构:<br> 第一节 政府审计的起因:<br> 政府审计,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国有和国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经济监督、鉴证、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指由本部门和本单位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和本单位及下属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效益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经济监督。民间审计指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独立承办查账、清算、验资、资产评估、咨询、培训等事项的社会中介服务活动。这三类审计中,国家审计发端最早,演进历史也最为悠久,在各国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br> 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国家审计制度,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并赋予其规范、监督、控制和引导经济活动的职责。尽管各国政体、国体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法律制度不同,由此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领导关系、报告关系和经费关系亦不相同,导致审计体制存在着较大差异,有立法型、司法型、行政型和独立型等模式之分,但是统治者利用审计干预经济、介入政治(政权)建设、维持公众利益的目标取向和基本做法却是相同或相通的。<br> 从审计发展的纵向观察,审计监督与国家治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或者说审计与国家治理、政府经济规制保持着诸多关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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