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为什么要实行审计公告?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实行审计公告的想法一直都有,但真正的推进,还是在2002年以后。我记得2001年年底,正好美国审计长大卫·沃克访华,朱镕基总理会见他的时候,谈起了美国的审计情况,了解到美国的审计报告都是公开的,实行了非常透明的公告制度,朱总理很感兴趣。当时朱总理就问我,我们有没有搞审计公告。我说还没有,虽然法律上规定可以搞审计公告,但思想上还是有顾虑,还没有付诸实施。朱镕基总理了解到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实行了审计公告之后,认为中国也应该这样做,很明确地表态支持我们推进审计公告。随后,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和《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当时,正赶上“非典”,全社会对信息公开很关心,对防治“非典”资金的使用情况很关注,于是我们根据审计结果,于2003年发布了第一份审计公告——《审计署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的公告》,迈出了中国审计公告的第一步。
至于为什么要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我看主要是出于以下三方面:
第一,这是增强政府行为公开透明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要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国家,政府的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基础,否则民主和法治都是无法实现的。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还强调,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07年4月,国务院还进一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审计信息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公告是人民群众获取审计信息,了解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执行预算、管理公共资产情况的重要途径。所以,发布审计公告本身既是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推动其他政府部门实行信息公开的有力手段。
第二,实行审计公告,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我一直强调,审计公告是一把双刃剑,不要光看见审计公告揭露被审计单位问题的这一面,一定要看到审计结果公告之后,也会引起全社会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本身的关注和挑剔。我觉得这是好事。以前,审计结果不公告,审计信息别人不知道,光是在审计机关内部流转,甚至在审计机关内部也只有少量的部门和少量的人才能接触到。在这种封闭运行的审计工作模式下,说实话,就算你的审计质量差一点,因为知道的人少,所以被发现的概率也很低,而被审计单位,只要你少罚款,少收缴,并不太在乎你怎么说,所以也不会跟你计较。这样一来,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和压力都不足。审计公告制度出台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封闭的审计模式,现在是开放的审计模式,全社会的眼睛都盯着呢。一方面是被审计单位认真对待了,每一字、每一句、每一个问题的事实、定性和处理,都会跟你反复商榷,只要有一点不准确、不恰当的地方,别人都不会接受,甚至可以起诉你。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在盯着呢,包括很多学者、专家和记者,要是你的审计公告漏洞百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就会丧失殆尽。所以说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审计工作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开放式工作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你的一举一动,你的工作成果都是要亮出来的,都是要经受别人检验和挑剔的。这种氛围、这种压力,自然就成了我们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别无他法,你总不能央求别人不给你挑错吧。唯一的出路就是提高自己的质量,把事实搞清、把定性弄准、使审计处理更符合实际、使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只有这样,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公告出错的概率也就降低了。
第三,公告审计结果,有利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有利于政府部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中国人比较讲面子,这么多年的审计经验表明,很多被审计单位其实并不太怕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所以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审计结论的落实是一个难题。被审计单位对你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不理睬、不执行、不整改,你能拿他怎么样?但他们很在乎审计公告,谁都不愿意把问题公之于众,谁都想在公众面前保持一个好的形象。所以一开始公告的时候,很多单位的领导很有压力,来找我,希望不要公告他们单位的问题,说怎么处理都行,最好就是不公告。我就跟他们说,公告是一种制度,这个制度的制定就是要促进你依法办事,知道出了问题要公告,今后能不能少出点问题?再说了,有问题被公告了也不是天大的事,犯了错误改正就好,你赶紧整改呀,你整改好了我们把你的整改情况一起公告啊!这类工作我做了几年,现在看是起效果了。只要是公告了的问题,整改速度都很快,说明大家还是很重视,公告是有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几年审计结果公告之后,全社会的关注和舆论监督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种态势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是一种很大的推动力,谁都要很小心,因为全社会盯着你。以前政府部门花多少钱、怎么花钱、钱花得效果怎么样,大家都不知道,也就更谈不上监督了,现在有了审计结果公告,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威力就发挥出来了。
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5年,有收获,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还没有一套层次比较高的法律法规对审计公告进行保障和规范。我们强调法治和依法行政,审计公告也一样,本身就比较敏感,如果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支持,完善起来难度就会很大。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审计公告本身。毕竟到现在,审计公告才实行了5年,而且在不同层级的审计机关之间、不同地区的审计机关之间发展还很不均衡。对审计公告的发展,我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我们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哪里环境成熟了,哪里的认识到位了,审计公告就能做起来,做了之后就能发挥作用。至于稳步推进,审计署在先后两个五年规划(2003年至2007年以及2006年至2010年)中都提出审计公告的目标,但具体公告什么、如何公告、如何把关等等问题,到目前为止,经验也还不够成熟,就更谈不上规范了。但我们还是要采取积极的态度,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各级审计机关逐步实行公告制度。
三是如何防止公告过程中的随意性,这也是公告工作规范化中的一个问题。这很重要,我就单独强调一下。我们曾经说过,对于今后审计的结果,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以及公告后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都不能公告。这里就存在一个标准问题,就有一个自由裁量的空间,到底哪些不能公告,怎么样界定才更科学,谁来把这个关?我们既要防止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滥用这个权力,也要避免拿这个当借口来影响审计公告制度的顺利实施。P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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