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建议书的基本要求
管理建议书是针对内部控制的弱点而提出的,多数意见是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的深入研究中识别而来的。但怎样确定哪些事项应纳入管理建议书,什么条件下需要提供管理建议书,如何编写管理建议书等,这就需要了解管理建议书的基本要求。管理建议书的基本要求也是注册会计师出具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所必须掌握的。
(一)是否提交管理建议书的原则
注册会计师提交管理建议书应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建议范围主要是指可能对会计记录、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产生影响的有关内部控制。具体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内部财务收支管理系统、财产管理系统、会计工作机构的内部稽核系统、内部审计系统、各管理机构的内部报告和相互牵制系统,以及其他与会计工作联系密切的内部控制系统。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上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后,应随时向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和交换意见,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但审计工作完成后,是否要提交管理建议书,则应视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因审计程序中内部控制评审的要求,一般均应提供管理建议书。但是,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比较健全,或存在的问题基本不影响会计记录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可将发现的问题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在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可不再提交管理建议书。
(2)对于中期财务报表和特定目的的审计业务,是否提供管理建议书,分别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凡规定的审计程序中要求评审内部控制,并且在评审中发现了问题,则应提供管理建议书。
②凡规定的审计程序中不要求评审内部控制,或虽要求评审内部控制,但未发现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重视并改进的问题,则可不提交管理建议书。
(二)编写管理建议书的要求
编写管理建议书,不仅需要搜集、整理有关内部控制现实情况的材料,还应征集各有关方面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形成管理建议。有时委托人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单独提出评审报告(包括内部控制的全面检查、局部检查或控制测试报告,通常是另定的一项业务约定),但由于管理建议书与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检查结果密切相关,管理建议书与内部控制检查报告有类似之处。后者虽可单独提出,但往往可以成为管理建议书的一个部分。管理建议书应对内部控制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提出、分析和进行判断,作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为此,编写管理建议书应遵循一定的要求:
(1)编写管理建议书之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将工作结果和管理建议的形成编制工作底稿,以确保管理建议书具备合理性、客观性。我们遴选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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