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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宋史食货志补正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1060270
  • 作      者:
    梁太济,包伟民著
  • 出 版 社 :
    中华书局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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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宋志》就是这样以它记事的全面和富于史料价值,勾引起笔者把它作为宋代经济财政史的基本资料加以整理的兴趣。依据《宋志》记事的特点,笔者选择传统的笺证体裁用作整理的具体办法。整理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笺其所出,即找出其史源。这也是《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宋史食货志补正(全2册)》主要用力所在。前已说明,《宋志》的直接史源是历朝《国史志》,凡有线索可寻者,《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宋史食货志补正(全2册)》也绝不放过指出其所据的这一蓝本的机会。但绝不局限于此。因为无论《国史志》还是《宋志》,究属三手以下资料,真正的史源乃史实本身,对史实的初次记载才是第一手资料。此等第一手资料,除了《宋会要》中也许有少量存留以外,今天已经很难搜寻了。《长编》、《要录》所载以及《宋会要》中的多数内容,虽然都不是第一手资料,但却远较《宋志》、《国史志》原始(部分以《国史志》修入者例外)。其所保留的第一手资料的面目,相对来说也就较多。因此,笺其所出云者,乃尽量找出《宋志》,进而找出《国史志》所据之较原始资料之谓也。一般的,通过注出其事发生的具体年月指明其出处所在;稍重要的,则节录关键数语以资比较。经此一番搜索,《宋志》中诸事的价值高下谅亦可以自见。在这方面,笔者虽不敢自诩业已穷尽,却的确已经竭力而为。
    二是正其错误。凡是依据较原始的资料,证明《宋志》确实错误的,一一予以纠正。于此,笔者尽量以实事求是的慎重态度自律,绝不敢以抉剔《宋志》错误的众多自期。若遇较原始资料与《宋志》存有差异,一般都首先从《志》文体例的要求,编纂者行文的习惯,以及语言、风习的变迁等方面,设身处地为之寻求合理解释,而不忙于轻率地辄下断语。在这方面,《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宋史食货志补正(全2册)》仅提出疑点和线索而留给读者自行判断的部分,就远较断言其误的部分为多。
    三是补其疏漏。仅限于《宋志》已经言及的史实而记述欠完备者,或相应的较原始资料中曾连类而书者。至于作为旧史体裁之一的纪传体史书中的食货一志,尚有哪些内容必须包括在内,或者作为食货志的某一分门或某一细目,尚有哪些史实必须予以概括,则一概没有列入“补”的范围。因为笔者为自己提出的任务,只是通过本《志》向读者提供有关宋代经济财政状况的可信史料或史料线索,而不是修订本《志》或向死者指点应当如何修订。何况今人的研究历史和古人的所谓修史,似也不是等同的概念。因此,不避所补未免挂一漏万之讥,谨为自己画地为牢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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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农田
    (《宋史》卷一七三)
    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诸州民田。(4157)
    《旧五代史》卷一一八《周世宗纪》、《册府元龟》卷四九五《邦计部·田制》载其经过如下:“[显德五年七月]丁亥,赐诸道节度使、刺史均田图各一面。唐同州刺史元稹在郡日奏均户民租赋,帝因览其文集而善之,乃写其辞为图,以赐藩郡。时帝将均定天下赋税,故先以此图遍赐之。”(《纪》)“[十月]丁酉,遣左散骑常侍艾颖等均定河南六十州税赋。”(《纪》)“明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定垦田一百八万五千八百三十四顷。淮南郡县不在此[数]。”(《元龟》)
    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来,命官分诣诸道均田,苛暴失实者辄谴黜。(4157)
    《长编》卷二载:“周显德末,分命常参官诣诸州度民田,多为民所诉,坐谴黜。上将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谓侍臣日:‘比遣使度田,盖欲勤恤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图功幸进,致其然哉?今当精择其人,以副朕意。’[建隆二年正月]丁巳,分遣常参官诣诸州度民田。”其自注云:“此从《本纪》也,新、旧《录》尽无之。”又,“朕意”下亦有自注:“遣官度田,据《食货志》云‘皇朝受命,颇循周制’,而常准、崔逊黜责皆系之二年正月,则元年盖尝遣官矣。《本纪》、《实录》乃无其二事。二年正月壬子,《实录》始载‘今当精择其人’之言;正月丁巳,《本纪》始书分遣常参官诣诸州度田。据《实录》、《本纪》,则《食货志》误矣。……”本志于《国史志》亦颇多删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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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凡例
主要引用书简称表
上篇  食之部补正
农田(《宋史》卷一七三)
水利田
沙田芦场
公田
方田(《宋史》卷一七四)
赋税(《宋史》卷一七四)
契税钱
蜀中财赋
布帛(《宋史》卷一七五)
绍兴府和买
和籴(《宋史》卷一七五)
漕运(《宋史》卷一七五)
屯田(《宋史》卷一七六)
常平义仓(《宋史》卷一七六)
役法(《宋史》卷一七七至一七八)
振恤(《宋史》卷一七八)
下篇  货之部补正
会计(《宋史》卷一七九)
经总制钱
月桩钱
版帐钱
内藏等库
钱币(《宋史》卷一八○)
会子(《宋史》卷一八一)
川引
两淮会子
湖广会子
盐(《宋史》卷一八一至一八三)
池盐
海盐
硷盐
井盐
茶(《宋史》卷一八三至一八四)
酒(《宋史》卷一八五)
坑冶(《宋史》卷一八五)
矾(《宋史》卷一八五)
附:香(《宋史》卷一八五)
商税(《宋史》卷一八六)
市易(《宋史》卷一八六)
均输(《宋史》卷一八六)
互市舶法(《宋史》卷一八六)
引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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