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从地理范围讲,大致包括苏南、浙北及上海市。从行政区来看,涉及苏浙沪二省一市。若以长江三角洲及沿江经济区来涵盖,则指中国东起上海、西至宜宾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包括沪、苏、浙、皖、赣、鄂、湘、渝、川等9大省市。可见,参照不同,研究的视野差距将会很大。但从现实区域经济发展来审视,长江三角洲既非地理意义上的自然区,也非政域意义上的行政区和传统经济区划上的经济区,而是特指苏浙沪二省一市经济协作和联动发展所圈定的地域概念,实质即是一个经济协作区,即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简称“长三角经济区”或“长三角地区”(以下均以此简称)。目前,长三角地区以上海市为中心,形成了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和扬州、泰州、镇江、无锡、苏州、常州、南通、嘉兴、湖州、宁波、绍兴、台州、舟山等16个城市在内的大都市经济圈。进入21世纪后,长三角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和最具成长性的经济区,2006年长三角以占全国国土面积1%的土地,创造了22%的GDP,24.5%的财政收入和28.5%的进出口总额。同时,经济一体化发展明显提速,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市场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等方面均居全国领先地位,扩容步伐也在日益加快,正逐步向泛长三角都市经济圈过渡。一切迹象表明,长三角都市经济圈正在迈向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即“后长三角时代”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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