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区域协调发展概念与阶段划分
1.1.1 区域协调发展概念界定
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综合研究,对于区域协调发展至今还没有做出科学、详细和公认的定义,然而对其定义的探讨却没有停止过。
早期的学者关注协调更多地注重系统内部的协调。隋映辉认为协调的本意为“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它描述了系统内部各要素的良性相互关系(隋映辉,1990)。这是国内对于协调的较早描述与定义。
随后学者们在此基础上,对其含义进行了拓展,把区域作为一个PRED系统,开始关注协调与这个系统的关联。杨士弘、廖重斌认为协调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系统或系统要素之间一种良性的相互关联,是系统之间或系统内要素之间良性循环的关系(杨士弘、廖重斌,1996)。在这里已开始关注系统之间的这种关联,指出“协调发展”是系统或系统内要素之间在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总体演化过程。认为协调发展不是单一的发展,而是一种多元发展,强调整体性、综合性和内在性的发展聚合,不是单个系统或要素的“增长”,而是多系统或要素在协调这一有益的约束和规定之下的综合发展。申玉铭将协调定义为PRED大系统的协调发展,即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者为一的有机整体,在其发展演化的过程中,四个子系统之间不断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由协调一不协调一协调,循环往复,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申玉铭,1996)。他也指出协调应侧重于描述系统问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状况。张生瑞等指出系统协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某种方法来组织和调控所研究的系统,寻求解决矛盾或冲突的方案,使统从无序转换到有序,达到协同或和谐的状态(张生瑞,2002)。系统协调的目的就是减少系统的负效应,提高系统的整体输出功能和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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