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经济改革模式
第一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中国的经济改革模式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迄今为止,这一改革过程经历了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并逐步确立了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1992年十四大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阶段。
(一)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和确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旧经济体制的“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当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可以“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展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开始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其他方面改革的试验也开始起步:开展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推行两步“利改税”,逐步推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废除了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不断减少的集体经济和几乎绝迹的个体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兴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四个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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