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祖籍江苏丹阳,1950年7月10日生于上海。1968年9月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1982年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1985年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1990年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农村研究部副部长、部长,1999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兼农村研究部部长;其中1994年至1998年被借调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0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3年后,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共第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始终从事农村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参与了自80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政策的绝大部分文件的起草工作。发表的论著曾获得过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和著作奖,1992年被评为获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主要社会兼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监事,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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