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亚当·斯密以前的劳动价值论
一、古代的劳动价值论
英国著名经济思想史学家埃德蒙·惠特克认为,人们把劳动、辛苦、工作视为价值源泉的这一理论也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那里,他说:
亚里士多德又说,在生产用以交换的商品中所包含的工作量,应该是相等的,不过要考虑到这一工作的人们的阶级差异,一个农民和一个医生是不同的,但两个农民或两个医生就没有不同了。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观点,是后来在中世纪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guinas)的“公正价格”原则的基础。这一原则使公允价格具体化为给货物的生产者在生产时所消耗的劳动以适当报酬,而这种适当性的检验,则为维持生产者在其特定社会集团中所惯有的生活标准。
但是当我们把亚里士多德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检视一遍以后发现,惠特克先生的所说完全是臆想之词。亚里士多德根本没有提出过交换商品中“所包含的工作量,应该是相等的”的问题,也没有说过农民和医生之间的交换应该依据“生产者在生产时埃德蒙·惠特克著,徐中士译:《经济思想流派》,第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所消耗的劳动来进行”。亚里士多德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方就在于他明确提出了构成价值的实体是效用,而价值的本质是觌用比,可惜这些光辉的思想火花都被后人忽略了,致使价值理论陷人迷途两千多年。
亚里士多德说交换是互惠的:
这种互惠是由交叉关系构成的,设定营造师为A,制鞋匠为B,房屋为C,鞋子为D。那么营造师要从制鞋匠那里得到他的成果,又(就要——郑)把自己的成果给予鞋匠。如若在比例上首先(首先二字似为衍文——郑)相等,回报就随之而来……如果不是这样,交换就不存在。交换物并不是简单的数量对等,应该是比例对等:但这并不是说,这种成果不能高于那种成果,而是说应该使这些东西相互对等(即比例对等——郑)。
这里还没有涉及到比例对等的实质是什么,所以根本谈不到是劳动还是工作量的问题。关于农民与医生的话,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说的:
两个医生之间并不相通,而在医生和农民之间则是相通的,总地(的)说来,不相同的东西、不相等的东西之间才能相通。应该使这些东西相对等。
如果我相信苗先生的译文是正确的话,那么惠特克先生所依据的译文显然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这里根本没有说到农民与医生交换比例形成的原因,而只是说为什么同物不能交换。两个医生或两个农民之间之所以不能交换(不相通),是因为他们生产的东西(包括服务)相同,而交换必须是“不相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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