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与犹太思想
犹太妇女与三大诫命
在犹太教中,犹太妇女必须遵守三大宗教诫命,它们是:点燃安息日的蜡烛、遵守“经期不洁净法”和分面团。这三大诫命与犹太人的日常生活、宗教实践及文化传承息息相关。换言之,妇女的宗教义务以及她们特殊的权利,都与婚姻及家庭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因为如此,犹太妇女对这三大诫命的遵守,不仅体现了她们在犹太宗教文化传统中地位,同时也是我们认识其在家庭中地位和作用的一个独特视角。
在犹太教中,诫命(Mitzvoth或commandment)最初是上帝与所有的以色列人订立的契约,它是犹太教律法中一切神圣秩序的具体体现,“通过履行它们,犹太人实现了一种至圣的生活”。希伯来《圣经》的主体《托拉》包含犹太诫命六百一十三条,传统上分训诫和禁诫两类。其中训诫二百四十八条,表示必须遵照执行的诫命,其中部分是和特定的时间相关联的诫命,如“要每天早晚诵读‘示玛”’,“要在赎罪目献祭”等;禁诫三百六十五条,表示严格禁止的诫命,如“不可跪拜偶像”,“不可在七年期的末年追讨债务”等。犹太律法规定,任何传统的犹太人,无论是男子还是妇女,都要遵守诫命。但是实际上,根据拉比的解释,犹太妇女没有义务遵守积极的即有时间要求的诫命,比如公共祈祷、阅读《托拉》和学习《托拉》,这些在犹太人的公共宗教生活中最重要的诫命,都被视为男子的宗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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