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意义
一、《二年律令》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地位
(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是研究汉初制度的第一手资料
二、本书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节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现状述评
一、《二年律令》与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制研究
(一)对汉初刑罚体系和刑罚原则的研究
(二)对刑事责任能力的研究
(三)对刑罚种类的研究
(四)对刑期的研究
(五)对规范家族关系法律的研究
(六)《二年律令》与汉代法律编纂体系研究
二、《二年律令》所载汉初经济制度的研究
(一)《二年律令》与汉初土地分配制度
(二)《二年律令》与汉初货币制度
三、《二年律令》与汉初政治的研究
(一)汉初中央政权与诸侯国关系
(二)汉初职官设置
四、《二年律令》与汉初地方行政制度研究
(一)汉初基层组织与社会控制
(二)文书制度与汉初地方行政
五、对《二年律令》中若干竹简的编连问题及文字的考证问题
六、研究方法和使用材料
第三节 本书的写作思路
第二章 刑事法规研究
第一节 竹简秦汉律中的“赎罪”与“赎刑”
一、秦律中的“赎罪”与“赎刑”
(一)“罪”、“刑”、“罚”含义具有相通之处
(二)“赎罪”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的两重性
二、汉律中的“赎罪”与“赎刑”
(一)“赎罪”在《二年律令》刑罚体系中的位置
(二)“赎罪”所包含的系列刑种
(三)《二年律令》中“赎罪”的特点
(四)角谷常子之说的局限性
三、《国语?齐语》与规定性赎刑的渊源
第二节 竹简秦汉律中刑徒的权利与社会地位
一、刑徒的人身自由
(一)隶臣妾可以“居作”
(二)“更隶妾”、“冗隶妾”非完全束缚于官府
(三)隶臣妾所从事的某些工作的性质
(四)官府不能随便杀死和伤害刑徒
二、刑徒有一定的私有财产和生产资料
(一)隶臣妾拥有私人财产的两种情况
(二)刑徒拥有家室的两种情况
(三)刑徒在某种条件下可以占有或使用耕地
三、养老幼制度在刑徒中的应用
(一)刑徒的傅籍
(二)老幼刑徒从宽管理
四、刑徒的告诉权
……
第三章 经济法规研究
第四章 行政法规研究
本书的后续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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