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校园侵权法律问题研究的视角
案例1:2006年1月16日,温州某中学初二学生李某到校后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之后也没有回家。2006年1月17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有人在校旁一湖内发现了一具女尸,湖边发现了李某遗书。经家属辨认,尸体为李某。李某自杀原因不能确定。当时,学校领导和相关老师被家长“拘禁”,家属在学校摆设灵堂,在繁华街道上到处有人散发传单,学校和相关教师饱受攻击,温州论坛、温州BBS、天涯论坛等一度成为“死人论坛”,短期内相关帖子总浏览数超过600万人次,总回复数超过10万人次。截至2006年4月16日,事件上网时间不足3个月,仅温州论坛的单帖回复量最大的已达783次,浏览数达到46,418次。李某家长一心想为女儿讨说法,至今先后提起了3个诉讼。国内外媒体和舆论纷纷关注。这在温州乃至全国而言都是非常罕见的。虽然,法院经审理已经判决学校在李某自杀案件中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相关案件也说明政府各部门(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增强应急性事务的处理能力和对教育秩序的保障能力,学校和老师增强校园侵权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耐挫力等,都是非常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案例2:2002年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突然发生一起楼梯护栏坍塌,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的特大事故。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09名学生。新学期开始,丰镇二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安排学生交费补习。9月23日是学校安排的新学期第一个补课晚自习,延长学生正常放学时间50分钟。晚自习结束后,一千五百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情况下,蜂拥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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