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的角度分析民事案件的审判思路
今天我主要讲“从司法的角度分析民事案件的审判思路”。目前审判实务的现状是理论和实践在很多方面是脱节的。大学生离开学校参加的应聘经历的都是美国模式:看你有没有经历,有没有能力。包括原来不是采用这种方式的日本,现在也要用别人培养好的人才,这样就对我们的就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对法学教育的模式提出了挑战。而且,现在政法专业毕业生选择从事政法工作所面临的门槛相对较高,如果将来想走法官道路,首先要通过以通过率低闻名的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同时还要通过公务员资格考试。从当前法院工作实际来看,一些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进了法院工作之后,胜任不了工作,就是因为理论和实践脱节。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现在的法学教育中并没有专设应用法学这一科,而在美国、法国等国的法学教育中,法学专业学生的最后一年上的都是司法实务,这一年全部是参加庭审等司法实践活动和学习。
我们都知道,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是有准备的人不一定能抓住机遇。我始终对大家说:“人不能迷信理想,特别是迷信远大理想,但是人必须有近期目标,看自己每年的目标是否实现。”因为盲目地迷信理想会使人迷失方向,造成眼高手低、好高骛远、不切实际。所以,要有一个正确的思路。概括地说,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因此,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讲,就你们将来可能要从事的法官职业,首先要有明确的认识定位,预先认知和分析审判思路方面的重要问题,以便在学习过程中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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