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综述
作为最传统的一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类型,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在我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量中一直都占有较高的比例及较重要的地位。15年来,我院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极具实践意义的侵犯著作权案件,从第一个被媒体进行庭审现场直播的北京电影制片厂等十大电影制片厂诉北京天都电影版权代理中心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到广受知识界关注的涉及大型辞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及商务印书馆诉王同亿、海南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到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首次明确未经许可的网上使用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到第一个给予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司法保护的英特莱格公司诉可高玩具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等。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我们得以在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与一些新类型的案件相比,虽然与著作权有关的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一直处于相对成熟和稳定的状态,但著作权理论的博大精深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我们也深感对于侵犯著作权案件进行一个全面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实属必要。当然,作为立足于15年来司法实践的案件综述,我们并不会对与著作权有关的问题予以方方面面的涉及,而仅以具体案件为线索讨论具有典型价值的问题。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虑到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将对其进行专章的讨论而不在此部分中予以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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