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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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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婚姻三重门:律师以案支招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3764
  • 作      者:
    谭芳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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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谭芳律师,上海资深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中共党员、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民商诉讼部部长。应邀担任全国二十家著名法律网站的首席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专家,2003年起担任中国首家大型婚姻法律网站:《离婚网》上海站负责人,被广大网友评为最受欢迎的优秀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十六年,执业前担任法官十年,审理各类案件一千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担任专职律师六年以来,致力于妇女权益的维护与研究,代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五百余起,获得当事人深切信任和高度评价。曾成功代理过多宗国内知名人士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并多次应邀就广受舆论关注的重大影响案件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多家新闻媒体发表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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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婚姻三重门律师以案支招》通过评析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掌握和正确应用法律,设身处地地为大众提供法律对策,更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体例分为“题目”、“核心问题”、“案情回放”、“律师解惑”、“律师支招”、“法律链接”几个部分,评点是非曲直,提供维权方法。侧重于“以案说法”,“以案支招”,告诉读者最可行的方法和最可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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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篇  同居篇
  有人说,爱情终会失败,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便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倦怠。
  对于相恋的情人来说,在经历了两心相悦、山盟海誓的爱情体验之后,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终成眷属的婚姻无疑是最完美的结局。可是婚姻生活中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往往会使神圣的爱情变得平庸和倦怠。而法律义务和家庭责任,又使分手成为一道无法轻易逾越的鸿沟。渐渐地,婚姻成为一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于是,很多人在痛苦中苦苦发问,难道,婚姻真是爱情的坟墓吗?很多人不甘心,他们苦苦寻觅着,试图为爱情的归宿找一条天堂之路。
  二十世纪初,美国的一位少年犯问题专家——林赛法官在《伴侣婚姻》一书中,率先提出一种新的婚姻制度,即试婚制度。他认为,青年可以采取这样的试婚制度:其一,他们暂时不希望有孩子,因而他们应该掌握最先进的避孕知识;其二,只要没有孩子,且妻子没有怀孕,那么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离婚;其三,离婚时,妻子无权要求补偿费。
  八十年代初,这种试婚制度随着离婚率急剧上升和西方性自由等观念一起流人中国,逐渐成为很多时尚男女,尤其经济发达城市中很多年轻人推崇的生活方式。那种既可以终日厮守,为所欲为地爱得天昏地暗,又可以免去婚姻束缚、责任之重的试婚制度,成为很多人追求完美爱情的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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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同居篇
第一章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第二章  婚前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
第三章  青春损失费有效吗?
第四章  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第二篇  围城之内篇
第一章  忠 实 义 务
第二章  扶 养 义 务
第三章  婚 内 借 款
第四章  婚前财产约定
第五章  家事代理权
第三篇  走出围城篇
第一章  无 效 婚 姻
第二章  有瑕疵的婚姻
第三章  协议离婚的程序困惑?
第四章  协议离婚不简单
第五章  特殊人群如何离婚?
第六章  特殊群体(如军人、服刑人员)的离婚
第七章  离婚的法定情形
第八章  第二次离婚诉讼
第九章  变性人的尴尬——变性后如何提出离婚?
第四篇  子女抚养篇
第一章  如何争取抚养权?
第二章  法律上的抚养权与事实抚养
第三章  抚育费数额的确定
第四章  抚育费的支付方式
第五章  探视权
第六章  子女的姓名权
第七章  继子女的抚养问题
第五篇  财产分割篇
第一章  个人财产的认定
第二章  房屋的分割
第三章  公司股权分割
第四章  离婚后遗症
第五章  分居财产如何分割?
第六章  损害赔偿
第六篇  涉外婚姻篇
第一章  涉外结婚
第二章  涉侨离婚
第三章  涉港澳台离婚
第四章  外国人如何在中国离婚
第五章  谁为留守的婚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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