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合同
咨询问答:《协议》有约束力吗?
咨询:请问律师,我想买一辆二手车,联系到中介公司,中介先同我签订了一份《购车服务协议》,约定交易成功后,要我支付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后来中介给我介绍了一个车主,不过,价格比较高,我不太愿意接受。
后来车主私下找到我,说车价确实不能降了,因为他也要支付中介一定费用,所以,如果不通过中介交易双方可以省下中介费,这样就能把我的购车费用降低了,我想问一下,我并没有同中介签订正式的合同,只有一份《购车服务协议》,这“协议”有约束力吗?我如果不通过中介交易,可以不交中介费吗?
律师答复
首先,您同中介公司签订《购车服务协议》虽然名称不是合同,但实际上它就是一份书面合同。判断一份文件是不是合同,并不是单纯以名字来判断,而应该以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的特征来认定。
《购车服务协议》是你在购车过程中与中介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并不违法,在《购车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中介公司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为你提供了购车服务,如果你不通过中介、私下同车主交易,属于违约,是不能规避中介费的。
律师答复
什么是合同?
开篇明义,我们得先说一下“什么叫合同”,这是要了解本书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对合同是这样定义的,“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协议”、“契约”、“约定”都是合同的意思,但是需要解释一下,一份文件是否是合同,名字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份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上面的合同法定义,也就是说是否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管这份文件的名字是“合同”、“协议”、“约定”、“承诺”,甚至根本没有名字,只要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相互权利义务的约定,就是一份合同。
当然,有些即使名称是“合同”、“协议”,也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如“离婚协议”归《婚姻法》调整,“遗产分割协议”属于《继承法》调整,因为这些所谓的“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这里我们还要重视一个词“平等主体之间”,这也是一个重要条件,如果是单位和员工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因某种管理或约束原因签订的合同,因双方有上下级关系等,这些权利义务的约定,就不是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了,即使名为“合同”,也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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