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物权纠纷官司证据导读
第一节 证据概述
一、证据的定义
证据就是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它既是当事人证实案件事实的依据,也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法院要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正确的裁判,必须建立在对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予以认识的基础上,而要认识这些事实,就必须借助于各种证据,当事人只有利用证据告诉法官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法官也只有依赖各种可以认知、有效采信的证据来查明案件的真相。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法官会因为缺乏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无法作出正确的裁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请求也无法得到保护。因此,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体状况如何,审判人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识,只有通过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才能弄清案件事实的真相,才能分清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除调解结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作出裁判,正确的裁判只能建立在证据可靠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保证公正与合法性。
(二)证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当事人进行诉讼,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在诉讼中就必然会提出有利于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唯有如此,才能达到维护其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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