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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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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5447
  • 作      者:
    王思鲁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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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
  律师应该通过大量的实战经验深度透视法律实务成功运作。
  探寻令成功者锦上添花,
  使创业者防患未然及给失落者雪中送炭的法律护身符。
  它是弹无虚发的实战演练——这是律师胆略与智慧的展现;它是多年经验的方法归纳这是让读者终生受用的“他山之石”。
  论辩技巧之浓缩精华、执业经验之亲切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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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思鲁律师,1965年,出生,男,广东化州人,先后就读于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法律风险防范专家。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擅长重大疑难案件辩护;酷爱职业演讲;以刑事法、厉地产法及公司法法律服务见长。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千件。其中名要案数十件:陈×洪状告×市×经委索赔6200万元的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香港谢×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案、2006年度全国新闻聚焦——陈×洪状告×市×区交通局交通违法批准案、2004年度黄×金等涉嫌妨害公务的“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等等。  
  王律师喜学术探讨,曾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刑法教科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等权威实务刊物发表《再论财产刑的存废》等实务作品百余篇,专著有《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等,共500多万字。     
  由于王律师在律师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及《信息时报》等媒体对王律师业绩均有过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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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是对经典案例的回溯,以案例所涉之铿锵有力的代理词、辩护词,言语恳切的律师函、意见书,众说纷纭的感想、评论及权威有效的判决等为线索,力图还原精彩的法庭论战。对于普通大众,律师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让他们可以看到真实斑斓的律师世界;对于律师同行,《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的方法论给他们解决棘手问题以启发和借鉴;对于公司法务工作者而言,出色的法律文书是他们揣摩的对象,《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指引他们如何总结优秀律师大要案诉讼的实战经验,用逆向思维构建真正贴位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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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毫无疑问,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抛,而就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摘自金牙大状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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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审战场上的唇枪舌剑……
  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二审合议庭法官:
  作为被告人龚期的二审辩护人,我们出席今天的法庭。我们认为:本案一审对龚期的无罪判决,是一份体现司法公正的典范判决。一审时,龚期的辩护人已就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已过追诉时效发表了详尽的无罪辩护意见。在此,我们除坚持一审辩护意见外,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情况,主要针对××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刑抗[2002]1号)刑事抗诉书(以下简称《抗诉书》)所述观点,补充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综合一审辩护意见一并予以考虑。
  第一点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龚期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司登记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其本质特征为欺诈性。本案中,被告人龚期的行为与虚报注册资本罪表现形式和本质特征根本不符,具体表现在四方面:
  (一)关于《抗诉书》认定的××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未在银行开设帐户将股东的出资额一次性足额存人的问题。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当时实施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第25条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和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可见,《公司法》确实规定了“在银行设立临时帐户”,但并未规定“一次性足额存人”;其次,虚报注册资本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未在银行开设帐户并非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毫无疑问,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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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应邀演讲篇:律师在中国——共赢财智人生
第一章  开着手机等案上门吧——如何以经典辩例征服世界
第二章  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
第三章  经济犯罪辩护的几点启示
第二篇  民与官争——蚂蚁撼大澍的较量
第四章  陈锦洪诉××市经委行政侵权案
第五章  陈奕洪状告××市××区交通局交通违法毗准寨
第三篇  民事诉讼篇:万般无奈——没有赢家的游戏
第六章  ××市×港电子厂诉×正电子仅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申诉案
第七章  谢静诉王安奇、潘学雄席藏房产权纠纷案
第八章  容奇等30人诉××市××运输公司出租车营运牌照产权纠纷集团诉讼再审案
第四篇  刑事诉讼篇:最能展示律师水平的“法庭战场”
第九章  马文明等涉嫌贩卖毒品案
第十章  龚期涉嫌合同诈骗及虚报注册资本案
第十一章  谢少军等涉嫌职务侵占案
第十二章  黄文金等涉嫌妨害公务案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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