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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1531525
  • 作      者:
    张延灿主编
  • 出 版 社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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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延灿,男,1952年12月生,福建闽清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中国高级法官行政法研究生班结业。曾任福州军区守备一师教导队教导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现任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已在《法律适用》、《中国审判》等刊物上发表《法律适用合理性问题研究》、《无过错责任适用范围探析》等论文。人生格言:诚信待人,实在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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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选取莆田市两级法院三年多来进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践的论文、经验、案例和调研报告,以及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以及莆田市委领导的讲话和批示。调解衔接机制的创立和推行,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这是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创新,这种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学术界称为“莆田模式”。“莆田模式”注重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相互衔接上面,将法院内部和外部的调解力量加以整合,形成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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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莆田模式最大的亮点就是法院及诉讼程序与社会及非诉讼程序之间的合理衔接,这种的衔接首先表明法院功能的一种延伸,即,法院在诉讼调解的基础上,向前延伸,有力地支持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网络,形成司法及诉讼调解与其他调解的互动。这是大家通过积极实践总结出来的。这说明法院开始把推进调解看作自己的一种社会责任,考虑怎样能使社会的纠纷得到更好的解决,怎么让当事人通过更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莆田模式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法院对调解协议的确认,就是将调解协议(包括人民调解、委托调解及和解协议)转化为诉讼调解书,使其效力得以提升。主要是通过当事人申请确认,还有部分法定确认。这种转化实际上是一种司法审查,既保证了法院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监督制约,也排除了当事人对民间调解或委托调解合法性等方面的疑虑。莆田法院通过自己的尝试,摸索到一条成功的道路,这既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也很好地行使了司法权的监督责任。同时,符合诉讼经济、效率的原则。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并不会导致成本过高,同时直接完成了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尽管目前这种模式并没有正式的法律依据,但这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可行的,在法律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只要不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不违反当事人的自愿、不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这种尝试就是合理的、完全可以在实践中进行先行尝试。各地法院也有很多类似的尝试和措施,例如上海长宁和浦东等法院的“起诉性阶段的调解”,将人民调解窗口和委托调解引入到法院中,并与诉讼调解加以衔接。而且,各地法院在调解社会化的实践中,都对滥用调解保持高度的警惕,通过制定各种严格的规范和时限、次数,有效地防止了当事人对调解的滥用和诉讼拖延,一方面规范了当事人和法院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杜绝了外界的怀疑。莆田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与南通等法院所运用的“诉调对接”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尽可能在诉前(立案前)解决纠纷。莆田法院采用的“确认”方式,作为一个创新,不仅可以让利于民(当事人),而且可以有效地培训人民调解员,并有助于催生更多机制。但是否具有普遍性意义,能否在全国推广,还需要继续观察,因为莆田的社会环境相对比较简单,这种模式是地域性的创举,符合当地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但是在其他地方或在今后更复杂的情况下,则可能需要其他的模式或更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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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一
序二
前言
出版说明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
加强经验交流 促进机制完善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积极开展调解衔接工作,更好地为我市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进一步推进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准确定位聚合力 强化责任促和谐
全面推进调解衔接工作 为构建和谐莆田作出新贡献
践行法治理念 促进和谐构建——莆田市法院调解衔接机制解读
莆田调解衔接机制的实践与启示
法苑附设调解衔接机制之改革要旨
为了和谐的司法探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座谈会工作交流
多元衔接集合力 案结事了促和谐——福建省莆田市调解衔接工作介绍
调解衔接机制与离婚案件办理——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性别视角研讨会”上的发言
开展多元调解衔接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营造宜调氛围 实行温馨调解——莆田中院温馨调解简介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有益探索
探索多元化接风解决机制
探寻构建和谐机制的新路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座谈会评述
构建和谐机制的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座谈会评述”综述
践行法治理念 促进社会和谐——福建省法学会“调解衔接机制”学术研讨会综述
实践与理论的互动——福建省法学会“调解衔接机制”学术研讨会述评
法院附设ADR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新发展
莆田“调解衔接机制”的法治意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之探索
自治性与司法性的互补和融合——对斥调衔接模式建构的若干思考
和谐社会视野下法院调解衔接机制之完善
从调解衔接看解决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法理视野下的法院调解机制重构
法院调解的实证进程和理性探究——以莆田中院的调解衔接机制为视角
莆田法院开展调解衔接工作的调研报告
调解衔接出成效 机制创新构和谐——莆田市两级法院开展调解衔接工作的调研报告
积聚合力 共创和谐——莆田法院开展调解衔接工作的调研
城厢区法院关于开展调解衔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转变思想观念 注重诉讼调解
情系调解、衔接为民,努力开创调解衔接工作新局面
论调解衔接的“秀屿经验”
浅谈调解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若干经验
创新调解模式 促进社会和谐——涵江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积极引入调解衔接机制
主导 联动 协作——涵江法院引入调解衔接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条件
山间缘何不“开庭”
一片绿叶献调解 发挥余热构和谐
浅谈法院调解与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的衔接
创新争议调解模式 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莆田市秀屿区总工会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纪实
调解确认之花绽放光芒
细调赡养案件 促进家庭和睦
四年诉讼纷争 调解案结事了
调解工作无止境 成果可在判决后
兄弟反目诉法院 多方调解止纷争
诉前耐心细调解 案结事了化矛盾
发挥代理人作用 化解矛盾促和谐
三级联调巧解农村相邻纠纷
充分运用调解衔接措施 成功化解多次上访案件
“三个环节”调处群体性纠纷
灵活运用委托调解 有效化解赔偿纠纷
倾心促进纠纷解决 努力化解“官民”矛盾
特大事故损失千万 调解有方圆满结案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促成重大案件调解
多方力量联合调出血铅超标事件
多极多方联调 解决重信重访
集聚合力 共创和谐——莆田法院开展调解衔接工作情况调查
福建省莆田市:“编外调解法官”亮相法院——“东方经验”调解再度趋热引发思考
整合基层力量追求案结事了——莆田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
妈祖故里“和为贵”——莆田法院构建调解衔接机制纪实
促进和谐在山村——莆田市涵江区白沙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纪实
衔接机制搭起“大调解”格局
职能互补 责任分担 促进和谐——林国良到市法院调研调解衔接工作
定分止争 案结事了 便民高效 促进和谐——市法院建立调解衔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优势互补 共建和谐——莆田江口镇侨联与江口法庭建立调解衔接机制
静态动态衔接三个平台 构建大调解格局
莆田三千多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附录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
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的意见
莆田市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提升调解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
莆田市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发挥人民法庭调处农村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的工作意见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和推进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基层法院民一庭附设调解速裁室的通知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速裁室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员选聘、管理的暂行规定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衔接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调解协议效力确认工作的若干规定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和解工作的意见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建立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中共城厢区委、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新机制的通知
城厢区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
城厢区法院经济开发区巡回法庭工作规则
秀屿区法院、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秀屿区人民法院三级联调工作规定
秀屿区人民法院内部审判业务中调解活动衔接的若干规定
涵江区人民法院、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相衔接和加强行政协调工作的通知
荔城区人民法院、荔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促进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意见
仙游县人民法院、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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