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充分的论证诉讼认识与司法证明的特殊性以后,指出诉讼认识的社会历史属性——诉讼认识是一种法律规制下的证据裁判活动,诉讼巾对事实的裁判是一种裁判者确信和判断为真的认识活动。把诉讼认识中的内部思维机制,对证据的评价机制,进行了规律性的分析,读后使人感到“具体、实在、管用”,符合诉讼认识的过程和规律,符合法官裁判案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作为一名法官,面对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各类各种案件事实和证据,以什么思维、什么方法,依实依法进行判断,《诉讼认识沦纲》会对你的困惑进行梳理,让你理性地按照一个正确的认识规律和判断标准作出准确的结论。《元照法学文库·诉讼认识论纲:以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为中心》对提高办案人员的认识能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樊崇义
在质疑传统客观真实理论过程中,作者试图凛我国证据法学理论探寻一条兼顾认识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的发展道路。通过两个前提、四个问题的阐述和分析,对事实认定活动从崭新的视角进行谁。最后结合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对“优势证据”和“排除合理怀疑”重新界定老师,以期望引发对此问题更多的关注和讨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