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介清,男,1954年生,湖北省咸丰县人,法学博士。现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郑州大学兼职副教授。曾在部队服役,转业后先后任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起诉科科长,咸丰县新场乡乡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学院总务处主任、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1986年获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科文凭;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从1992年起,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所著《受贿罪的定罪与量刑》、合著的《职务侵占罪研究》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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