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br> 作为一种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无形财产,商业秘密并非现代社会的产物,而是产生于奴隶社会,是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商品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的。虽然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尽管现代意义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期英美国家的判例法,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真正发展和完善却是进入20世纪以后的事情。从世界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发展进程来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保护范围逐步扩大,从起初的技术秘密逐渐扩大到经营秘密、管理信息等一系列具有商业价值的秘密信息;二是呈现出从判例法向成文法发展的轨迹;三是经历了一个从英美法系国家向大陆法系国家渗透并最终向全世界辐射的进程。①而从商业秘密的部门法保护来看,先是刑法旗帜鲜明地迈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步,然后才是对盗窃、使用、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等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进一步发展。②早在18世纪,由于工业革命的爆发,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经济竞争,英国就用刑事责任禁止将技术秘密输往他国,特别禁止引诱英国工匠到国外就业,对引诱者和被引诱者均可处以拘禁和罚金刑,迈出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第一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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