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松,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省金华市人,1985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批捕处处长、监所检察处处长。2001年调入宁波大学法学院,从事刑事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刑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实务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999年被评为浙江省衢州市劳动模范,2001年12月获“浙江杰出法学青年”称号。2006年被宁波大学法学院评选为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同年又被评为浙江省高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曾在《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人民检察》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有:《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新视野》(2005年)、《渎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2007年),《公安廉政文化概论》(2008年)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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