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清利,男,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生,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与民商法。侧重于运用法律经济学理论和方法针对法学交叉学科领域展开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合同法、金融法和制度分析等方面。迄今为止,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和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8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CFX002)1项、主持财政部课题与共青团省委课题各1项,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课题8项。2004年参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专家意见稿的主研工作。2007年作为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释义专家组成员参与了《释义》的撰写。2008年应台湾中正大学邀请赴台访学交流。近年来,发表的著作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百篇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法学会论文一等奖,共青团四川省委一等奖,刘诗白奖励基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近10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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