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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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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11391176
  • 作      者:
    赵星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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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首先对知识主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历史渊源和研究现状进行了概括整理;然后对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机理研究解释方法进行了反思,揭示了它的理论基础并对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中引入和强化科学实证方法及基具体展开的角度进行了论述和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接下来全面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进行了理论反思与重构,对建立新制度提出了设想,并对知识产权犯罪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错误观念进行了揭示与澄清;《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随后对我国和西方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观念存在着巨大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结语部分,《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提出发充分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对法律制度革新的影响,努力实现新制度、新方法与传统文化的和谐共存,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原则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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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星,并州人氏。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被害人学研究,先后在《法学评论》、《刑事法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参加了多项研究项目,多次获得学术奖励,另有《传媒与犯罪》等著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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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知识产权犯罪作为一种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犯罪形式,在近年来呈现出日渐猖獗的趋势。在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防控的过程中,除了充分发挥传统的惩治手段和途径以外,加强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也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一种有效的方法。然而,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深入研究。本书首先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历史渊源和研究现状进行了概括整理;然后对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进行了反思,揭示了它的理论基础并对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中引入和强化科学实证方法及其具体展开的角度进行了论述和探讨;本书接下来全面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犯罪被害入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进行了理论反思与重构,对建立新制度提出了设想,并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错误观念进行了揭示与澄清;本书随后对我国和西方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观念存在着巨大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结语部分,本书提出了充分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对法律制度革新的影响,努力实现新制度、新方法与传统文化的和谐共存,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原则和目标。
    本书除去引言外,共分为10个部分,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对国外主要国家和国内的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主要历史沿革进行了宏观考察,简要揭示了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制度在国内外发生、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对当前国际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现状与特点进行了简要概括。
    第二部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领域的主要学术研究状况进行了宏观概括。该部分首先对国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研究的主要问题和成果进行了总结分析,然后对国内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研究现状作了概括剖析,最后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的研究现状作了简要评析。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对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机理研究方法的反思。该部分首先对我国传统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进行了反思,揭示了其所依赖的哲学基础及理论局限性;然后对在继续充分发挥逻辑思辨研究方法作用的基础上正式引入和强化科学实证研究方法及其展开研究的角度进行了论述和探讨。
    第四部分,集中对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具体制度与路径进行了研究和阐释,具体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和救济、行政保护和救济、其他保护和救济等措施进行了分析与梳理。
    第五部分,主要对我国现有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司法保护和救济路径完善方面进行了研究,分别从实体法、诉讼程序法和国际法的国内转化三个方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制度进行了探讨。
    第六部分,主要内容是对我国传统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的反思、批判与重构。该部分首先对传统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理论依据进行了探讨,然后对完善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进行了尝试性设计。
    第七部分,对建立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新制度进行了探讨,主要围绕建立知识产权犯罪非监禁刑执行委员会、交纳知识产权犯罪再犯保证金或者投保信用保证保险和设立我国国家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补偿、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及具体路径设计展开论述。
    第八部分,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错误理念展开了研讨,针对反对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和反对法律霸权主义在法律革新中的扩张等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究。
    第九部分,主要内容是对我国和西方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探讨,揭示了西方国家传统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的理念基础以及我国在传统上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同西方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深层原因。
    第十部分,结语。在结语中,分析了儒家文化传统对法律革新的制约和要求,提出了充分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对法律制度革新的影响,努力实现新制度、新方法与传统保护体系和谐共存的法律革新指导原则和理想目标。
    本书的逻辑结构如下:先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历史进行简要回顾(第1章),以期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保护制度有个概括性的把握,然后对国内外相关方面的主要学术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进行概括(第2章),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进行了阐释(第3章)。接下来,在第4章至第7章中展开对制度层面问题的研讨。具体而言,首先考察了我国保护和救济方面的具体制度(第4章),然后对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展开了研究(第5章),随后对包括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在内的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进行了探索和完善设计(第6章),最后对若干新制度进行了设计和论证(第7章)。同时,对法律革新中存在的错误理念进行了分析和澄清(第8章)。第9章针对我国在科学研究、制度建设和保护效果等方面同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的现实,从价值理念层面作了深入的探索和揭示。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充分重视传统文化对我国法律制度革新的制约和影响,努力实现新制度新方法与传统文化和谐共存的法律革新原则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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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历史源流的考察
    一、国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宏观历史考察
    知识产权制度发源于欧洲。一般认为,法国人卡普佐夫在17世纪最先使用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他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所有权形式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在知识产权发展的早期,专利只是作为封建社会皇室的一种特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皇室的特权和少数封建贵族的专有利益。在知识产权法所调整的具体种类中,专利法最先形成。由于专利对于推动工业生产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作用明显,这使得专利权成为知识产权中较早受到比较严重侵害的一种权利,人类也最早对专利的保护和救济展开了探索和实践。一般认为,实质意义上的专利保护和救济制度产生于15世纪的威尼斯。1421年威尼斯著名建筑设计师Brunelleschi设计的一种方便吊物驳船被授予了专利,其他擅自仿造的人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监禁、罚款等严厉的处罚,这是人类文明史上较早对专利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记载。1474年威尼斯元老院颁布法案,对专利进行规范,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这部法律被认为是西方专利立法保护制度的正式渊源。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垄断法规》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法,该法律确定的许多基本原则和概念沿用至今。为了防止外国制造作坊将英国的先进技术吸引走,英王爱德华三世曾授予佛兰德的工程师约翰·卡姆比在缝纫与染织技术方面“独专其利”的权利,侵权者将受到国家司法系统的追究。英国专利制度的实施,保护了权利人的创新热情,激发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不仅为私人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为英国国家实现工业革命、提高生产能力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英国成为“日不落”帝国的过程中居功至伟。继英国之后,美国、法国、俄国、德国等西方国家相继颁布了专利法。世界主要国家于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昭示着专利保护和救济制度已经开始实现了国际间的联合。我国已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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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历史源流的考察
一  国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宏观历史考察
二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宏观历史

第二章  国内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历史回顾
一  对国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研究主要问题的总结分析
二  对国内犯罪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研究现状的概括分析
三  国内外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与救济主要研究状况简评

第三章  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及其完善
一  对我国传统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的反思
二  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机理研究解释方法的研究

第四章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的具体制度和路径
一  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和救济
二  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行政保护和救济
三  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其他保护和救济

第五章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司法保护和救济途径的完善
一  实体法方面
二  诉讼程序方法
三  国际法的国内转化方面

第六章  对我国传统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的批判与重构
一  对我国传统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根本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哲学根据的探讨
二  完善我国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初步设计

第七章  对建立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新制度的设想
一  建立知识产权犯罪非监禁刑执行委员会
二  建立交纳知识产权犯罪再犯保证金或者投保信用保证保险制度
三  设立我国国家知识产权被害人补尝、援助制度

第八章  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错误理念的研讨与澄清
一、反对法律工具主义观念
二、反对依附主义等法律霸权主义观念在法律革新中的扩张

第九章  我国和西方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观念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探讨
一、西方国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救济的理念基础
二、我国在传统上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救济方面同西方国家差距较大的原因探析
结语:充分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对法律制度革新和创新的影响,努力实现新制度、新方法与传统文化的和谐共存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专利合作条约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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