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民,男,1961年7月出生,陕西蒲城人。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江南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江南大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等。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1990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6月起在兰州大学法律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访问学者。2004年香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主要著作有《物权法论》(主编)、《债权法论》(主编)、《比较担保法》(专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编),《民法学》(主编)等。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课题10余项。<br> 脱剑锋,法学硕士,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br> 李志忠,法学硕士,兰州城市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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