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敏,1952年3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重庆大学副校长,重庆大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2002年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4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的专家特殊津贴,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产业经济学及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挑战与策略:中国资源安全法律保障》、《资源经济法学》、《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等专着、译着6部,以第一主研人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项目6项(其中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作为课题负责人累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项目25项。
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中国软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科技顾问团顾问。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法》起草小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同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原国家计委“十五”教育重点专项规划起草工作小组成员,重庆市“十五”规划专家顾问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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