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峰,男,197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祖籍山东莱州。自1994年起至2004年,先后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兼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能源法、民法资源物权制度。自1999年起,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或参加各类研究课题二十余项,参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等法学论著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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