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释义》结合国内国际的实践经验。兼顾可操作性和理论性。全面阐释《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逐条解释法律条文。并附有与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权威性。不仅是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必备的工具书。也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等建筑市场相关主体明确节能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书。
2008年7月238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对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实现我国节能优先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帮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个人全面了解和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有效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编写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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