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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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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矿产物权疑难法律问题解析与实务操作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8639
  • 作      者:
    蒋文军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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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矿产物权:疑难法律问题解析与务操作》的出版必将促进司法审判对矿业纠纷的处理,也必将对广大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从事矿产资源法律实务的过程中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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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文军,律师,1970年生,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和清华大学法律专业。现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该所于2005年被全国律协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副主任兼管委会委员。长期以来,蒋律师致力于房地产、建设工程和矿业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并于2005年被中国施工业企业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建设工程法律顾问”。蒋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具有比较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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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首次将探矿权和采矿权明确规定为用益物权。为了配合《物权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发布实施了新的《民事案由规定》,将矿业权纠纷列为用益物权纠纷。可以预见,在《物权法》实施以后,当事人之间因矿业权的流转、合作、租赁、抵押、承包等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将不断增加。
  本书主要对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流转、越界开采纠纷解决制度、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法律制度以及涉及矿业权纠纷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协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书的出版必将促进司法审判对矿业纠纷的处理,也必将对广大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从事矿产资源法律实务的过程中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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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专题研究篇
  专题一 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若干问题
  从1986年颁布实施的《矿产资源法》到1996年修订实施的《矿产资源法》,再到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我国矿业权取得制度历经了从无偿行政授予到有偿行政授予再到以招拍挂市场竞价出让为主、协议出让和申请在先出让为辅的演变。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首次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将矿业权明确界定为一种用益物权。上述演变见证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
  在理论界和我国矿业主管部门的努力下,尽管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了诸多令人鼓舞的成果,对维护和实现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及维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仍然存在诸多弊端,已明显滞后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需要。《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民事法律制度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物权法》对矿业权法律性质的界定,对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也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
  本专题拟对我国矿业权取得制度的演变及现状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和精神,对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病进行评析,进而提出改革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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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专题研究篇
专题一 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若干问题
一、矿业权的法律性质
二、我国矿业权取得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四、对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的改革建议

专题二 我国矿业权流转制度若干问题
一、我国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变和现状
二、我国现行矿业权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对我国现行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改革建议

专题三 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现行法律框架下矿业权的取得方式
二、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辨析
三、将矿业权出让合同认定为民事合同的法律意义

专题四 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法律制度
一、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准入制度
二、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途径和方式
三、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管理制度
四、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相关税费制度

专题五 越界开采的纠纷解决及责任承担问题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问题的提出
三、《物权法》颁布以前矿业权的法律性质
四、现行法律框架下越界开采矿业权纠纷的解决及责任承担
五、矿产资源法对越界开采人行政处罚的不足及修改建议

专题六 在涉及矿业权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协调问题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问题的提出
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矿业权转让的规定
四、对本案判决的评析
五、关于在涉及矿业权权属转让、变更的司法审判中如何协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建议

第二部分 实务问答篇
一、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二、矿业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
三、矿业权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四、什么是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五、什么是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六、以折股形式缴纳矿业权价款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七、我国对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的减免有哪些规定?
八、我国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的开采禁区有哪些?
九、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经历了怎样的演变?目前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是怎样的?
十、矿业权的招标出让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十一、矿业权拍卖出让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十二、矿业权挂牌出让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十三、什么是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十四、什么是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有哪几种形式?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十五、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是如何对矿产资源进行分类的?
十六、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应当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
十七、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出让?
十八、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十九、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可以申请在先方式出让?
二十、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
二十一、探矿权人的优先权是如何规定的?
二十二、矿业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二十三、探矿权人如何申请勘查工作区块内的采矿权?
二十四、采矿权申请人中请划定矿区范围时,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要点是哪些?
二十五、国土资源部门如何审查采矿权申请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十六、采矿权的注销登记是如何规定的?如何办理采矿权的注销登记?
二十七、探矿权的注销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二十八、如何办理矿业权的变更登记?
二十九、如何办理矿业权的延续登记?
三十、矿业权能否转让?我国矿业权转让制度经历了何种演变?
三十一、矿业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三十二、在矿业权的转让中,矿业权何时发生转移的法律效力?
三十三、矿业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三十四、什么是矿业权的场内交易制度?
三十五、矿业权转让交易中,受让人应从哪些方面开展尽职调查,以有效防范或降低法律风险?
三十六、如何正确认识矿业权交易架构及合同条款设计的重要意义?
三十七、不设立企业的合作勘查和开采(即合同型的矿业权合作)是否属于矿业权的转让?
三十八、矿业权合作双方设立合伙型企业是否需要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
三十九、在中外合作各方设立合作经营矿业企业的审批过程中,商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在配合、协调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四十、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批矿业权的合作、合资时,如何审查合作、合资各方拟设立的企业的受让资格?
四十一、在云南省应如何办理协议转让矿业权的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四十二、矿业公司改组上市时,矿业权应如何处理?
四十三、矿业权能否抵押?债权人接受矿业权抵押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四十四、矿业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时是否还需要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
……
附录:与矿产资源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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