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杰,男,甘肃泾川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兰州合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甘肃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相关立法、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部门法理论的革新、新兴部门法的地位、事业单位法人的改制、公立高等学校产权制度的改革、劳动仲裁等方面有较为独到的见解。先后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一些论文被“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编教材一部,在法律出版社和兰州大学出版社各出版专著一部,完成教育部和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各一项。其代表作有《部门法理论革新论》、《公立高等学校产权制度改革刍议》等。
从事律师业务8年,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的代理领域。熟悉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审查和起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草拟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代理劳动扣社会保险争议案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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