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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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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信托法律操作实务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82414
  • 作      者:
    关景欣编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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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景欣,
  专家型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欧美同学会商会会员/法律委员会委员。
  2008“中国优秀私募投资法律顾问”,北京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专家评委,并被选为2005年《人物周刊》封面人物。曾为中国法学会、深圳证交所授课。
  商学院、法学院双重教育背影: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MBA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在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攻读LLM学位。
  主要著作:《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操作实务》、《公司并购重组操作实务》、《中国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操作实务》、《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操作实务》、《企业并构法律风险控制》。在国家级核心法学和经济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关景欣律师是很多并购重组、破产重整案的高级顾问,是多家企业和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多起影响较大的企业私募和上市融资提供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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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信托法律操作实务》的作者关景欣律师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而做的。关景欣律师具有商学院、法学院双重教育背景,具有很多跨国并购案及国内并购案、企业改制上市案的参与经历,常年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及境外跨国企业和集团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从表面上看,这些与信托法律实务相去甚远,实际上,信托业“两规”引起信托公司经营业务的重组,可能带来信托公司的变更、并购与重组等高潮,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关律师擅长并购重组中的投融资,信托这一日渐为人们所青睐的投融资工具,在运作与管理上与并购重组业务中的证券、基金、贷款、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法律制度有共通或联系之处,尤其与《公司法》、《合同法》等密切相关。这就使《中国信托法律操作实务》在资料的收集、选择、组合运用上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权威性。
  作者从介绍信托法律的发展人手,以此为线索,广泛收集资料,介绍了我国过去和现在的信托法律实践。这些实践包括信托关系的设立、变更,信托计划与信托合同的法律联系,信托公司成立、运作和治理的法律实务,信托税制,信托投融资法律实务以及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的法律实务等。作为专家型的律师,关律师既注重现有法律的解读,以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进行信托实务操作,如何防范实务操作的法律风险;又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性,针对信托法律制度中的一些缺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因此,《中国信托法律操作实务》不仅适合律师、信托从业人员等实务工作者,对于欲了解信托以及信托法律的人员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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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信托及其法律实务概述
  第一节 信托概念与特征
  一、信托的概念
  信托即信任委托。它起源于14世纪罗马的“Fidei Commissum”(遗嘱信托)制度。此后,这一制度被英国采用,并被美国、日本等其他国家所效仿。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随着信托概念的不断发展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信托制度的引进,出现了多种信托的定义。1985年在荷兰召开的国际私法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信托的承认及其法律适用的国际公约》中,提出了一种能够被不同法系国家理解和适用的概念,信托被定义为:一个人即委托人在生前或死亡时创设的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为某个特定目的,将其财产置于受托人的控制之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信托的立法定义为“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从上述立法定义来看,信托在我国有以下含义:
  第一,信托的核心是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行为。
  我国《信托法》,采用“行为说”的观点,从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把信托的核心含义界定为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行为。具体来讲,这种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委托行为,二是管理和处分行为。
  委托行为是指委托人为了使受托人能够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将自己的财产通过信托文件委托给受托人占有的行为。此行为主要是通过信托契约或信托遗嘱来实施的,其实质是对受托人进行授权的行为,授权的内容为受托人占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行为是信托的基础,是管理和处分行为的前提,没有委托人的委托行为,信托是不可能产生和存在的。委托人在进行委托行为的时候,其首先要确定需要委托受托人管理和处分的财产的范围和数额,其次要向受托人交付该财产,以形成信托财产,最后要确定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的权限和责任。委托行为一旦实施,其必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被交付的委托人的财产转化为独立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对该信托财产不再享有管理和处分的权利;受托人享有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同时也承担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向受益人交信托收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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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信托及其法律实务概述
第一节  信托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我国信托法律的发展及现状
第三节  信托法律实务分类
第二章  信托公司法律实务
第一节  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
第二节  信托公司的治理
第三节  信托公司开办境外理财业务的法律程序
第四节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第三章  信托法律关系的架构
第一节  信托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二节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信托财产
第四章  信托产品介绍及其法律实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
第二节  遗嘱信托
第三节  子女保障信托
第四节  法人信托
第五节  企业托管
第六节  职工持股
第七节  资金信托
第八节  有价证券信托
第九节  不动产信托
第十节  资产证券化
第十一节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二节  保险金信托
第十三节  养老保险金的信托
第五章  信托计划与信托合同法律实务
第一节  信托计划
第二节  信托合同
第三节  信托计划书与信托合同的法律关系
第六章  信托税制及相关法律实务
第一节  信托税收的范围
第二节  信托税收的申报程序
第七章  信托投融资法律实务
第一节  信托投资概述
第二节  投资基金的法律运作
第三节  信托融资概述
第四节  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基金
第八章  信托法律实务中律师的作用
第一节  律师参与信托
第二节  律师参与信托法律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附录一:信托法律业务文书
一、信托说明书(不动产转移声明)
二、信托计划
三、信托计划推介书
四、信托合同
五、信托贷款合同
六、资金信托合同
七、财产信托合同
八、股权信托合同
九、房地产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十、房地产资金信托合同
附录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银监会文件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2.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3.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4.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5.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6.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7.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8.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9.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 理的通知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 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证监会文件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2.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2.基金会管理条例
财政部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
行业规范
 信托产品登记公示与信托信息披露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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