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医事实体法
第一篇 医疗主体法
第一章 对医疗从业人员的规制
第一节 概述
医疗行业是一个拥有高技术含量、存在风险、关涉人身健康的专家型职业。为了防止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世界上普遍对医疗从业人员采用不同程度的资格准入和市场许可制度。对医疗人员进行执业上的规制和政府对医疗执业的干预是必要的,它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医疗领域,从而维护公众健康。
一、规制
规制(regulation)是“制定并实施关于货物和服务交易规则的活动”。对某一市场的规制关心的问题有三个:一是规则是如何制定的;二是规则是如何实施的;三是制定与实施规则的机构是如何产生和运作的。
规制活动有四项工作任务:一是对某一市场入口和出口的控制。这是规制活动的首要任务。规制活动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谁可以从事某一活动以及他(她)应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从事这项活动。根据活动的需要,控制某一活动入口的宽严程度是相当悬殊的。相对于清洁工而言,规则对律师、医生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所实施的入门控制则严格得多。二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持。在某一市场中,竞争具有很强的存在价值,但是规则会设置竞争的边界以防止无序竞争。因此,反欺诈和尊重契约自由的规则走入人们的视野,药品如若未能满足安全测试标准不准上市、烟草上市要附加健康警示的具体规定也出现在各个国家的产品质量控制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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