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中国宪法学的法解释学转向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范围:基本权利规范分析框架的建立
1.3 研究方法
1.3.1 法解释学方法
1.3.1.1 宪法学的自我观察与异观察
1.3.1.2 宪法社会学、宪法史学、宪法哲学以及政治学的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
1.3.1.3 政治学、宪法社会学等与宪法解释学的关联
1.3.1.4 宪法学的规范性
1.3.2 比较解释方法
1.3.2.1 比较解释的世界潮流
1.3.2.2 比较方法vs.法解释学方法
1.3.2.3 功能主义vs.结构主义
1.3.3 案例实证方法
1.4 内容概要
2 “基本权利—国家义务”的对应关系
2.1 “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
2.2 基本权利与国家义务的性质
2.2.1 基本权利:“主观权利”还是“客观法”
2.2.2 国家义务:“宪法义务”还是“政治义务”
2.2.3 基本权利的生成过程理论
2.3 宪法文本之规定
2.3.1 西方宪法之规定
2.3.2 社会主义宪法之规定
2.4 原理
2.4.1 国家—社会二元论及其变迁
2.4.2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学说
2.5 “基本权利—国家义务”对应关系的松动
2.5.1 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理论
2.5.2 国家行为理论
2.6“ 基本权利—国家义务”对应关系的坚持
3 基本权利规范分析框架的革新
4 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与国家的消极义务
5 基本权利的受益权功能与国家的给付义务
6 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与国家的保护义务
7 基本权利的构成、限制、竞合与冲突
附录 政治理论对宪法解释的影响及其限度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