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础。“依法之理念以指导立法及法之运用”,是法治秩序达成的基本前提。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多元有序的社会。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与基石。和谐社会的提出,无疑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并对我国法治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人本法律观成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法治理念,自有其理论支撑与现实依据。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法治理念,人本法律观必将贯彻于法治诸环节之中,并以其引导、促进与保障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 法治理念释义及其与和谐社会的关联
和谐,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是一个魅力持久的命题。在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提出自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在新的历史情形下,和谐社会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那么,如何从学理角度认识和谐社会,如何认识和谐社会与我国法治建设以及与我国法治理念之间的内在关联,构成我们对和谐社会及其相关问题认知的理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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